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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放大学面授课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6-04-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面授课是广东开放大学实施远程教学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引导、辅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一种途径,为提高我校面授课的教学水平,规范面授课的教学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授课的实施与广东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相结合,教师课堂教学纪律,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面授课堂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授课教师管理

第二条 本科面授课教师由课程责任教师选派。专科授课教师由教学点选配聘任,报课程责任教师审核。

第三条 为保证教学质量,面授课可由教学团队成员共同担任,但在一个学期内不得中途变更面授教师。

第三章 课堂教学要求

第四条 面授课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仪容整洁、仪表庄重。

第五条 教师应在上课之前5分钟到教室做好授课准备,并按照规定时间下课,如无特殊原因,不可提前下课。

第六条 教师应注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主动解答学生提出关于课程内容的问题。做好面授教学设计,保证教学实施进度和教学效果。

第七条 面授课的主要任务是对课程重点难点知识的辅导和现场答疑,着重解决学生学习、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教师应避免对课程进行全章节讲解。

第八条 面授教学中,教师应传授能辅助学生学习的方法,帮助学生能更好地进行自主学习。

第九条 教师应主动收集面授教学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并按学期和课程名称对课程档案进行归档。教师应在每个学期开学初将上学期的教学档案交学院集中保存。归档资料范围包括:面授任务书、教学点面授课安排表、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学生教学反馈意见、教学点督导记录等。

第四章 教学方法改革

第十条 面授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及时总结、归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每学期开学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将上学期教学总结报告给教务处。教学总结报告需包含教授课程课时、授课地点、授课班级、面授教学设计思路、面授教学实施情况、面授教学反馈、面授教学存在问题及改进策略、下学期面授计划等。

第五章 课堂教学纪律

第十一条 教师课堂教学纪律,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章 课堂教学质量检测

第十二条 教务处建立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常态检查制度,从不同学科专业差异出发,完善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教务处建立听课评价机制,将安排教学点相关教师进入课堂听课并向学生开展面授课教学效果调查,根据两者结果综合评定教师面授教学质量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四条 教务处建立教学质量反馈整改机制,对评价结果为“合格”、“不合格”的教师进行教学帮扶、诫勉谈话和评价信息反馈。

第十五条 教务处建立教学质量考评信息发布机制,对在第二个学期仍然未能取得“合格”等次教学评价的教师在校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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